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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22-07-05 11:13:07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印发《甘肃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着力推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指出,三年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为民,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统筹谋划、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培育创建,通过三年行动,努力实现司法所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高。

  《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组织队伍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十八项具体工作,并明确要求各市(州)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统筹协同抓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为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要组织司法所全力投入“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要结合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培育创建工作,总结推广一批符合时代精神、具有甘肃特色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甘肃模式”,充分展示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树牢“司法为民”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为确保三年行动抓实见效,省司法厅将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由厅领导分别包抓1—2个司法所,与培育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工作紧密结合,以典型示范带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全面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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