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26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今年二月起,省地震局结合我省实际,对《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草案于7月29日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对安评范围以立法附件形式进行了明确。规范了有关部门、单位的名称和立法语言表述等多个方面。
责任编辑: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