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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一)

发布时间:2023-02-27 03:08:44    来源:甘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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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知应会知识点(一)

01

  市域的内涵?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市域”指的是“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过去我们讲社会治理,主要强调国家宏观和基层微观两个层面,新形势下为什么中央提出推进市域层面的中观社会治理,可以从市域的“三个特殊”方面来理解。1、市域是宏观与微观的转承点,更要成为撬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支点。2、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集聚地,更要成为重大矛盾风险的化解地。3、市域是具有较多行政资源与较强执法司法能力的综合体,更要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集成体。

  02

  社会治理的内涵?

  对社会治理的内涵外延要准确的理解,从政法系统来说,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1、社会治理落脚点是平安。2、社会治理是政法工作的分内之责。3、要依靠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03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从字面表述上看:市域社会治理

  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市域的具体体现。是包括理念、制度、体制、布局、方式、能力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既包括显性的内容,也有隐性的标准。

  04

  “市域”概念提出的时间?

  2018年7月1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正式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

  05

  党的哪次会议正式做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决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06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时限是如何要求的?

  2020—2022年为1期试点,2023年—2025年为2期试点。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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