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迭部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东通过互联网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该案13名被告人通过不同的分工实施犯罪,其中魏某等人组建专门操作卡主提供的银行卡帮助上游犯罪转移非法所得的团队;余某等人组建专门接送提供银行卡的卡主的团队;吴某等人通过网络或他人介绍专门出租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获取非法利益。
经审理查明,13名被告人在犯罪时分工协作,通过卡主名下的11张银行卡帮助上游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流水资金高达1500余万元,其中查实该案40名被害人被骗的部分资金290余万元。
因涉案13名被告人分别在福建等7个不同的地方,为确保庭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迭部县法院制定了网络庭审预案。庭审过程中,信号稳定,庭审画面清晰、流畅。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当庭宣判,对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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