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家庭教育指导,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而且让我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反思了自己的监护失职,缓和了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也让我懂得了如何更好地与孩子相处,教育、监管孩子。”杨某的父亲感慨地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持续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5月29日,合作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与合作市初级中学心理教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陈大亮对一起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一场“督促监护令送达暨家庭教育指导课”。
在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过程中,检察官根据杨某的涉案原因、性格特点及存在的家庭问题,分别从亲子沟通、教育方式、监护管教等方面对杨某的父亲提出具体的督促监护建议。
陈大亮结合杨某及其家庭的特点,采用一对一指导的方式,对杨某的父亲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就如何加强与杨某沟通进行了分析指导,使杨某父亲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同时,通过采取与杨某聊天谈心的专业心理疗法,对杨某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杨某重拾信心,树立正确的交友观、人生观,重新融入校园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合作市检察院以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切实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问题,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教育一个家庭”的目标。(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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