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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2-09-28 02:33:51    来源:

  近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尕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合作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玛曲县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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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尕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玛曲县齐哈玛镇哇尔义大队黄河边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利用两天时间用斧头砍伐396株洮河柳树,并将砍伐的林木拉回自家牧场,做牧场围栏。经鉴定,被砍伐的林木为洮河柳,材积综合为4.837立方米,总价值为5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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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经过

  本院在审查中发现,尕某盗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其砍伐后一直未对该区域进行任何生态修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同步启动公益诉讼调查。2022年6月7日,本院对尕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及公告,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林业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就尕某盗伐林木损害的公益林出具生态修复方案。8月22日,本院向合作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承担补植复绿的责任。9月15日,该案开庭审理,9月20日判决,法院对起诉意见全部支持。

  庭审回顾

  法庭上,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被告尕某盗伐林木的侵权事实、损害结果、被告应承担民事责任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出庭意见,要求被告尕某在玛曲县齐哈玛镇哇尔义大队黄河边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空间、林隙等处补植洮河柳792株,并保证补植成活率三年保持在85%以上。通过庭审,被告尕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均无异议,并当庭公开赔礼道歉,表示愿意做好后续环境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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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意义

  该案的起诉,其意义不仅在于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更在于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破坏者敲响警钟,任何破坏环境、侵犯公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本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诉请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最大程度地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检察官温馨提示: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砍伐林木,要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林木砍伐手续,否则行为人不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法补种树木或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案为鉴,多学法、知法、守法,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检察官释法

  一、砍伐林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 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三)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二、伐林木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三、盗伐林木要负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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