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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红花绿绒蒿美丽绽放——合作市检察院全力推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1-20 10:09:43    来源:甘肃法制报

  草原广阔无垠,群山青翠欲滴,空气沁人心脾……合作市美仁草原属稀有的高山草甸型草地,俗称疙瘩草原,生长在美仁草原上的红花绿绒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二级濒危野生植物。

  每到盛夏,一望无际的美仁草原上,迎风绽放的一朵朵红花绿绒蒿,如洒落在高山草甸上的美丽宝石,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游客。

  这一优美景象的背后,是合作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懈努力。

  2022年初,合作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和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工作大局,结合合作市旅游开发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实际,强化检察公益监督职能,不断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着力点,把美仁草原及国家重点野生保护植物——红花绿绒蒿作为合作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进行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察建议助推生态保护

  2022年6月,合作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佐盖多玛乡境内的合冶公路沿线热阿塘喀观景台至高丹木喀观景台存在游客采摘、踩踏红花绿绒蒿等问题。

  每年的6月至8月为红花绿绒蒿盛花期,游客踩踏草甸、采挖红花绿绒蒿,严重影响了草甸和红花绿绒蒿的生长、繁殖环境。而相关监管单位,在红花绿绒蒿生长的景区点未设有提示游客禁止踩踏、采摘、采挖的指示牌,也未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合作市检察院向相关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该单位积极履职整改,通过宣传、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多措并举保护高山草甸草原和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红花绿绒蒿在旅游旺季不受破坏,使群众和游客认识到采挖、采摘红花绿绒蒿等草原植被属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一些不良现象。

  公开听证督促履职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生态环境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依靠生态系统净化空气、水,并丰腴土壤,每一种物种的减少和灭绝,都会严重破坏生态系统,美仁草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刻不容缓。

  经排查,2022年6月期间,游客牛某某乘车途经合作市美仁草原经幡隧道附近见景色宜人,在下车游玩期间采挖红花绿绒蒿5株、采摘182朵,严重破坏了红花绿绒蒿的生长繁殖和物种多样性,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2年6月底,牛某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合作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合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审查后,结合牛某某的年龄、认知程度、主观目的及认罪认罚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牛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偶犯,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进行公开宣告。

  近日,合作市检察院对牛某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对公开宣告送达进行监督。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牛某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开展了现场法治教育,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并联合公安民警对牛某某进行了训诫。

  为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透明度,合作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召开了公益诉讼听证会,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部门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高山草甸草地和红花绿绒蒿的保护力度及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有效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切实提高保护质效。

  督促整改方显成效

  在合作市检察院的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网络媒体滚动播放、转发《合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严禁采挖野生植物的通告》;设立禁止踩踏草原、采挖红花绿绒蒿警示牌;深入乡镇街道村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材料,小喇叭语音宣传;联合乡政府,督促村级草管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游客踩踏草原、采挖红花绿绒蒿行为及时劝导制止;通过安装隔离围栏等措施,有力提高群众和游客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群众和游客的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合作市检察院还拍摄制作了红花绿绒蒿保护法治宣传短片,深入阐释破坏野生保护植物可能触犯刑律造成的法律后果,多部门协同发力,进一步凝聚了共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维护合作市生态环境安全贡献了检察力量。(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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