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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司法局多向发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13 06:21:42    来源:甘南州司法局

  甘南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州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盯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甘南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统筹推进法治甘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夯实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之基。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规划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甘南建设的总纲领和路线图,起草提请州委、州政府印发《甘南州贯彻落实<法治甘肃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具体措施》《甘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及时筹备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州委依法治州办统筹协调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州上不断形成工作合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述法和法治督察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践行市域社会治理为民宗旨。

  积极组织实施涵盖立法执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便民等多方面的十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及时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制定相应工作规则和议事细则,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模式由过去的“条块共同”转变为“以块为主”,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培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有效避免了行政执法机关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认真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起草拟定《甘南州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成新一届州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人员遴选推荐应聘工作,州、县市司法局长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做好参谋助手和法治把关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依法依规受理审核举报投诉线索,切实为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好法律关口,做好法治文章。

  协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满足市域社会治理法律需求。

  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取得实效,全州8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8%以上的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建成,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州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法网平台“三台融合”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特别是“12348”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甘南分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累计接听解答群众咨询电话2.3万余条,作用发挥突出,广大群众对热线的知晓率、首选率显著提高,咨询内容涉及劳动报酬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多方面,成为了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

  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理念。

  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建章立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起草拟定《甘南州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甘南州国家工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甘南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对外宣传推广普法先进典型,州司法局拍摄的《马背女子普法队》被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推广宣传。全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书屋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助力乡村振兴。分层、分类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近年来,举办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讲座、培训班72期,普法骨干培训班300余期,法律知识考试人员2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巡回宣讲1940余场次,悬挂宣传条幅1962条,发放法治文化宣传品21.3万份;通过各级各部门新媒体推送法律知识300余次,发送普法短信3万余条,累计受教育群众30余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市域社会治理风险防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推行“三调联动”机制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健全各级调解组织体系,县、乡(镇)、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实现全覆盖,人民调解室延伸至各村,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触角向基层延伸。近年来,全州共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家,现有人民调解组织826个,人民调解员3734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逐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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