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马国顺 摄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马国顺)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3月27日,《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我省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加快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固化提升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经验的现实需要。
《条例》分为六章四十三条,从总则、规划、建设、管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和指导,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因地制宜和建管并重原则,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禁限规划区域和分区分类建设原则,推行河西及沿黄灌区、丘陵山地区、陇东旱塬区等不同区域建设模式;明确了投入保障机制,规定了各级投入责任;明确要强化建后管护机制,强化用途管控,实行特殊保护,禁止在高标准农田区域内擅自建房、种植草皮等六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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