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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检察院公诉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发布时间:2023-12-20 11:43:27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由合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戴某某等11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在合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作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戴某某等11人通过下载“电报”APP,并在该APP群内领取任务后,将印有淫秽、暴力网站的图片转发至自己所创建的QQ群组内,为非法网站推广引流,以此获取丰厚的佣金。从2022年底至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戴某某等11人共计创建推广引流QQ群组300余个,违法所得共计26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戴某某等11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遂合作市检察院依法向合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某、戴某某等11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接受刑事处罚,并主动上交违法所得。合作市法院认为合作市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并对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当庭对被告人王某某、戴某某等11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现判决已生效。(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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