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甘肃省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示范文本》,构建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体系,为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规范指引,确保行政执法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甘肃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由前言、说明、目录、正文和注意事项等部分组成,对文书的结构、要素、文号等进行标准化设计,明确了文书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填写以及案卷归档要求,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程序、提升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保障了执法文书使用的合法性。
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在编制过程中主要突出四个特点。突出合法性。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研究编制行政执法文书,并在文书中增加行政裁量权适用的格式要素。突出程序性。梳理归纳了156种基本文书样式,覆盖了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和要素,内容完整、详实,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突出规范性。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具体内容,规范执法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文书填写要求和顺序,对文书中使用的法律用语和文明用语提出规范要求,确保文书整体的规范性和一致性。突出导向性。针对当前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参考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形成由《行政检查审批表》《行政检查通知书》等25种文书组成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为行政检查工作提供规范指引,既减轻行政执法人员负担,又提高行政检查效率。(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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